2016年新疆小升初内初中班招生工作规定通知(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16-06-14 10:32:05
五、交费
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新疆区内初中班招生收费标准的复函》(新计价费[2004]1103号)文件规定,参加内初班报名的学生须交纳测试费8元,领取试卷时,各地、州、市须向自治区内学办缴纳命题、制卷、阅卷费,每生1元。
六、摸底测试
(一)报考内初班的学生,须参加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区内初中班招生摸底测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满分为150分,总分为300分。语文测试科目中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的分值不低于20分。双语班和民语言类的语文测试科目,含汉语和母语文两部分,测试内容各占50%。数学测试科目中,双语班学生使用汉语言测试卷,民语言类学生使用授课语种测试卷。
(二)测试工作由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组织、协调,测试点应设在县市以上(含县市),且每个县市原则上只设一个点。因特殊情况需增设测试点须报自治区内学办批复。
(三)各地要切实加强测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强测试工作的巡视和督察,加强涉考人员的选聘,坚持民汉交叉监考,坚持回避制度。
(四)内初班统一摸底测试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上午测试科目为语文,测试时间为8:30-10:30;下午测试科目为数学,测试时间为14:00-16:00。(以上时间均为乌鲁木齐时间)
(五)各地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领取试卷,并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自治区学考办具体负责组织全区内初班统一摸底测试阅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