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四年级数学下册第三单元《加法运算定律》教案(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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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19:00:40
6.师:哪些同学是这样举例的,能举手示意一下吗?
为了验证猜想,举例可不能乱举。这样,再给你们几位一次补救的机会,迅速看看你们写出的算式,左右两边是不是真的相等。
7.师:其余同学,你们举了哪些例子,又有怎样的发现?
生1:我举了三个例子,7+8=8+7,2+9=9+2,4+7=7+4。从这些例子来看,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生2:我也举了三个例子,5+4=4+5,30+15=15+30,200+500=500+200。我也觉得,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师:两位同学举的例子略有不同,一个全是一位数加一位数,另一个则有一位数加一位数、二位数加两位数、三位数加三位数。比较而言,你更欣赏谁?
8.师:下面这位同学的举例,又给了你哪些新的启迪?
(课件):0+8=8+0,6+21=21+6,1/9+4/9=4/9+1/9。
生:我们在举例时,都没考虑到0的问题,但他考虑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