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奥数网

全国站
奥数网

2019年聊城莘州中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3)

网络资源 2019-07-17 10:07:05


  五、招生时间及程序

  全县中小学招生时间为7月4日至8月26日,具体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2019年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学生及家长应提供报名志愿学校、学生基本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只能选取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

  (一)报名点分布及工作范围

  1.各镇(街道)联校报名点——(1)负责本镇(街道)行政区划内幼儿园中适龄生升入公办小学的报名工作;(2)负责本镇(街道)所辖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的报名工作;(3)负责具有本辖区户籍但未在莘县就读小学或幼儿园的适龄生申请公办学校就读的报名工作。

  2.城区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东鲁小学报名点---(1)负责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的报名工作;(2)东鲁小学负责本校幼儿园升入公办小学的报名工作。

  3.城区实验初中、国棉学校、莘城中学报名点---(1)负责本校负责的幼儿园升入公办小学的报名工作;(2)负责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的报名工作。

  4.各民办学校报名点--负责本校初中、小学的报名工作。所有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自行到志愿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审核和录取工作流程及责任分工

  1.7月4日--7月10日:各幼儿园、小学及招生学校宣传招生政策,分类推荐;学生及家长理性选择志愿学校,填报志愿采集表;毕业学校(幼儿园)分志愿学校汇总报名公办学校的学生志愿,收齐证明材料并上报联校;联校将本辖区内材料进行最终汇总。

  2.7月11日--7月13日:各报名点根据志愿进行网上报名操作,进行第一次报名。各报名点于7月14日上午9点前,按志愿学校、分报名类别(户籍、务工两类)将报名材料分送至各招生学校。

  3.7月14日--7月17日:民办初中、小学审核并完成录取工作;未被学校录取的学生材料由学校负责退回给学生本人。

  4.7月18日--7月19日:凡是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7月19日前到本人户籍地报名点,选择符合就读条件的公办学校进行报名。

  5.7月20日起:各公办学校要认真细致地开展材料审核、调查取证等工作,在确保准确的情况下进行第一次录取工作,录取完毕将结果通知给生源单位,同时公布本校剩余学位。对未被录取的学生材料详细写明审核结果及未被录取原因后,返还给各联校,由联校退还给学生家长。未被录取的学生到符合入学条件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进行申请,进行第二次报名并对第二次报名人员完成审核录取。8月26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六、严格把握政策

  1.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权利。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核非户籍所在地适龄生入学条件,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要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禁接受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择校生”入学。

  2.严格按照上级政策保障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各类优抚对象入学就读。

  3.各学校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4.各学校要负责对本服务区的残疾儿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综合学生及其家庭情况,通过特教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途径,保证各类残疾儿童顺利升学,并做好升学情况跟踪和入学取证工作,无论采取何种入学方式,均要为其办理学籍注册。

  5.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困境子女入学保障工作。各学校要主动对接扶贫工作部门,了解本服务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困境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重点关注入学率、巩固率等关键指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失学、辍学儿童的登记、劝返、报告工作,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困境儿童完成义务教育。各学校要对照学籍管理平台中呈现的疑似失学儿童,逐一核实,确保无遗漏。

  6.适龄儿童、少年未按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并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辍学学生保留学籍。

  各招生学校要统筹做好特殊群体适龄生的入学安置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建立台账,确保弱势群体学生的权益保障。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