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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西商洛市中小学及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网络来源 2021-07-01 10:13:49

  奥数网整理了关于2021陕西商洛市中小学及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基础教育公平,日前,商洛市教育局发布《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应为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入学,统一时间、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程序。要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基础教育公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全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招生管理机制体制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县区为主,属地管理”的管理体制。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市级指导,市、区共管”的管理体制。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统筹教育资源,合理划分学区,制定具体招生方案,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招生公平。县区科教体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管理体制,成立由县区科教体局相关股室、招办、学校参加的招生管理领导小组,形成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市教育局将规范招生工作纳入县区科教体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予以严格考核。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招生入学方案,通过市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负责登记入学、学籍新建、转接等工作。

  二、强化免试就近入学保障

  (一)依法保障入学

  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应为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各县区科教体局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十项管理制度”,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全面排查、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合理划分学区

  1.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特别要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子女就学需求,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坚持“网格化、全覆盖、无盲点、便利性”的原则,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分学区,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分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

  2.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三)科学编制计划

  学区划分后,各县区要根据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学区实际入学人数,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义务教育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属地教育部门申报,市教育局审批后下达学校。

  三、严格公民平台同招管理

  (一)坚持使用市级平台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必须通过市级建立的“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络平台”实施,各县区要提前告知家长需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清单,按照网上预约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招生录取、统筹派位调剂的流程,组织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审核、同步招生、阳光招生,完成招生入学工作。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平台实时监督学校招生情况,对不通过市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进行招生的,县区教育部门不予审核、录取、建转学籍。

  (二)有序组织小学入学

  小学入学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入学,统一时间、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程序。要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户籍与居住地分离、易地搬迁随迁子女等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入学人数超过学校计划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三)分类组织小升初

  初中入学采取网上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为每一所初中学校确定入学方式。属划片就近入学的,初中学校根据划定的学区招收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和易地搬迁群众适龄子女;属对口直升入学的,初中学校根据划分的对口直升小学进行招生。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等形式确定生源、“掐尖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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