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初中招生政策问答
2019年天津市初中招生政策问答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坚持政府统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巩固免试就近入学成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稳定。
2.公办初中如何入学?
公办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对于实行多校划片形式确定学生入学的区,继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
3.民办初中如何招生?
民办初中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初中同步招生。根据学校的办学实际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引导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民办初中的招生简章,须报送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
4.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津接受初中阶段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要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天津接受初中阶段义务教育需持有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