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怀柔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入学审核实施细则(2)
三、审核程序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区联合审核小组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一)审核申请人网上注册申请
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到怀柔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网上注册申请。
(二)审核申请人完善网上信息采集
审核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yjrx.bjedu.cn/),选择“怀柔区”端口,完善信息。
审核申请人须确保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三)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区联合审核小组成员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审核标准对审核申请人相关申请材料等进行联合审核。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怀柔区务工就业: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社保缴纳情况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性由区城管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审核。
2.在怀柔区实际居住:单独承租房屋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联合审核;单独承租房屋实际居住情况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审核。
3.出租房屋、个体工商户、企业等相关纳税情况:由区税务局审核。
4.全家户口簿信息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对应项目内容是否一致由公安分局审核。
5.超龄儿童是否已在本市非怀柔区入学由区教委审核。
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审核小组共同协商形成建议,并呈报至怀柔区本市非怀柔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证件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审议,按照审议结果实施。
(四)受理实际居住审核申请
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镇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实际居住审核申请,实际居住地址须与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的信息内容一致且真实有效。
(五)审核结果反馈
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http:// yjrx.bjedu.cn/),通过审核的需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未通过审核的,由户籍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六)通过区教委审核的本市非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的适龄子女,就近到镇乡中小学(不含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