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怀柔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入学审核实施细则(4)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应依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和复核;如因审核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区级信访维稳部门及时协调、督促有关矛盾的化解,维护入学工作的稳定;区教委加强入学工作监督,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三)建立区级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特殊个案,如遇突发事件或反映集中问题,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积极化解信访、群访矛盾。同时加大协调力度,各部门间积极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四)如有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取消审核申请人审核资格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本细则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至当年入学工作结束废止。
附件:怀柔区2019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
审核工作时间表
附件
怀柔区2019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
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工作时间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5月6日至5月10日
审核申请人持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到怀柔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网上注册申请
5月13日至5月17日
相关委办局审核
5月20日
审核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办理实际居住审核申请
5月24日
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需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未通过审核的,由户籍地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6月15日至6月16日
通过审核的审核申请人,到规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