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方案(3)
六、如何查看我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
答: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是根据辖区内足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
5月31日开始,区教育局向社会发布《2019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家长可通过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门户网站(http://www.wedz.com.cn)查看详细内容。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按服务范围对口接收学生入学。
七、因疾病、伤残需缓学或丧能需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哪些手续?
答:因疾病、伤残需缓学或因丧能需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户籍所在地街办事处和区教育局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
八、因旧城改造和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居民子女如何入学?
答:按《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对口学校提出申请,由对口学校安排入学。
九、区内尚未交付使用楼盘的业主子女如何入学?
答: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武教发〔2005〕14号)中“对具有本市常居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入学坚持‘人户合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必须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籍相统一,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精神,2019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公示之前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业主子女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