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五城区2018年初中招生办法
福州市五城区2018年初中招生办法
一、升学办法
1.对口升学
五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办法,公办小学毕业班学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公办初中升学。
在五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城区片公办初中就读的留城生(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及马尾区,现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籍学生)均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
2.回原籍升学
(1)以下四类户籍在五城区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两证”(居民户口簿和住宅用途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比照小学招生办法片内生界定,下同)统一的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回福州实小、井大小学招生片原籍录取的学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入学。
?户籍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但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
?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但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
?户籍在五城区,但在民办小学就读的;
④户籍在五城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
(2)允许符合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福州四十中金山分校、金山七期中学(暂名)、金山八期中学(暂名)等七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回相应的新区中学升学。
3.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
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由民办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如户籍在五城区,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按升学办法第2点规定安排升学。在五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如父母双方持有五城区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可申请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或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升学。
4.政策照顾对象升学
(1)五城区台商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也可以申请升入本区内有开设台生班的初中。市区开设台生班的初中学校如下:
鼓楼区: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延安中学;
台江区:福州华侨中学;
仓山区:福州十六中、福州金山中学;
晋安区: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
马尾区:福建师大第二附属中学。
(2)进城购房且持有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农民和农民工,其子女如在五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班就读,视同本地生按毕业小学升入对口初中;如在五城区以外学校或民办小学就读,可由购房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安排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升学。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具体认定条件如下:?购房者为乡镇及以下户口或持农民身份证明的即视为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不限制具体购买区域,但限制为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用房及二手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顾范畴,购买时间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印发后(2016年2月17日及以后);?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为入学凭证,未办证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
(3)因住宅被征收需跨区升学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学籍所在区和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批后,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4)在我市投资的外商以及港、澳商子女要求在我市五城区初中升学的应予以妥善安排。
(5)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通知精神办理升学。
5.体育艺术传统项目校、特色校招生
取得体艺特长生报名资格的毕业班学生方可填报相应学校和项目志愿,并须参加相应特长项目的测试。凡按特长生资格招收入学的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参加训练,拒绝参加训练的,退回原对口中学就读。
6.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法、西班牙语班招生
福州外国语学校自行对填报日、德、法、西班牙语班志愿的学生进行面谈,并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日、德、法、西班牙语班的录取对象。
7.福州十六中部分学位派位招生
为分担外国语学校生源压力,福州十六中除招收对口小学毕业生外,2018年另向仓山小学和施程小学招收50-150名符合对口升学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具体名额待民办初中招生后视十六中生源情况另行公布),根据学生志愿随机派位确定录取结果。
二、初招报名及志愿填报
1.初招报名及审核工作由各区教育局负责。
2.报名对象:福州五城区小学的毕业班学生、要求回五城区录取的具有福州五城区户籍的五城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在五城区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进城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