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州长乐区小升初政策(2)
1.驻航部队官兵子女:(1)部队证明;(2)军(警)官证;(3)家庭户口簿。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福州市级以上劳模及在航高校正式教职工等子女:(1)提供区委组织部门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文件;(2)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证书、其他荣誉证书等;(3)在航高校正式教职工相关证明材料;(4)家庭户口簿。
3.投资经商港澳侨和外籍、优秀回国人员子女:(1)投资经商执照;(2)户口材料;(3)照顾政策文件等。
4.台商子女:(1)台办证明;(2)台籍身份证;(3)营业执照;(4)户口材料等。
5.孤儿、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见义勇为子女:(1)书面申请,村、社区证明、资格证明材料等;(2)乡镇(街道)或发证单位出具证明(主要领导签名);(3)家庭户口簿。
6.监护人户口在城区的境外居民适龄儿童:(1)境外身份证明;(2)监护人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居住处)。
7.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子女:(1)区经济职能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2)企业提供的高管身份证明、三个月以上电脑工资单;(3)本地税务部门出具的高管个人所得税税单证明;(4)五险一金缴纳证明;(5)家庭户口簿。
8.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工作的子女须提供单位证明、学生和家长户口簿、委托的亲属材料(户口簿、居住处、委托监护书);机关、事业、国企等国家公职人员工作调动随居就学子女须提供工作单位调动材料、家庭户口簿、居住处材料。(3)父母离异随亲属抚养监护子女须提供离婚证、户口簿(能体现父子、母子关系的)、监护人材料(户口簿、居住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特殊群体”中企业高管界定办法
“其他特殊群体”中企业高管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企业指上市企业、年产值10亿以上或年纳税达千万以上的企业,2017年税收列区前十名的商贸企业,设施200亩以上的现代设施农业和长乐区重点项目农业企业等(名单由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
2.企业高管指公司副总及以上职务;
3.身份认定:企业须提供高管身份证明、三个月以上的电脑工资单、最近三个月(2018年上半年)五险一金的缴纳证明、本地税务部门出具的高管个人所得税税单证明。
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初中:为了能有效遏制“黑托管”现象,均衡城区初中校的生源质量,今年剩余学位招生只面向以下两类对象:①户口不在长乐城区,但父母亲在城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②小学阶段在城区就读满三年及以上、且在城区有住房条件的(含租房或寄居在城区有自有房产的亲友处)、长乐非城区户口小学毕业生(含监护人户口在长乐非城区、但在城区有住宿条件的境外居民学生)。具体做法基本上参照往年,在片内生、“其他特殊群体”招生工作完成之后,即开始核实生源,了解未到位学生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剩余学位数,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考剩余学位情况到公布的指定地点申请报名登记,区教育局初教科、中教科根据报名登记情况实行公开抽签派位。
外来务工子女就读办法
在长乐城区(含新区)及周边工作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城区或周边学校就读的,按照以下办法办理:
初中:按照居住处就近安排在城关中学、鹤上中学、营前中学、琅峰中学等城区周边学校就读,以上相关学校登记报名人数若超过学校可接收的学位容量,则由招收学校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对象,未被抽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以上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意愿去城关中学或以上周边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于6月底在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后还应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暂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务工证、居住处证明等材料,由就读的小学核对后将复印件和申请表上交区教育局初教科审核安排。
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
五、民办初中招生办法
为了推动落实同城同待遇,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经福州市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秋季起,将长乐区小学毕业生纳入六城区民办初中招生范围,允许长乐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填报五城区内两个民办中学志愿。申请到福州市五城区内民办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到区教育局初教科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6月20日-22日。
六、非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长乐非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制定招生方案,组织新生入学。
七、新生注册时间
初中:8月25日学校开始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8月29日-30日,学生到校注册报名。
八、招生咨询电话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初教科 电话:28805117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中教科 电话:28927572
本招生公告解释权属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