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州长乐区小升初政策
【2018福州长乐区小升初政策】
一、片内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初中:今年城区六所中学七年级共招收54个班,共有2700个学位。
(二)划片方案(按照公安户口地域进行对应划片)
城区初中
长乐侨中:航城街道泮野村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按当年学校征地时商定意见,安排在侨中七年级就读。锦辉社区的部分小区(长山碧水、蔚蓝国际、邮电小区、锦江三期)、丹辉社区的部分小区(丹郡、名郡、永硕龙庭湾、城市之春)、航辉社区的阳光一区以及东安村等划到长乐侨中。其余生源按往年招生办法,城区户口指定的(社区)小学毕业生统一编排号码后由电脑派位抽签录取,抽签方案由区教育局另行研究。具体参加侨中抽签的村(社区)为:吴航街道所有村(社区);航城街道部分村(社区),即指航辉社区、锦辉社区、仁辉社区、丹辉社区、联村村、龙门村、龙津村、下朱村、霞洲村、筹岐村、里仁村、祥洲村。
长乐侨中划片录取和公开派位抽签之后城区余下生源,按户口所属村(社区)划片分别录取城区其它五所中学。具体划分如下:
(1)长乐一中(首占校区):航辉社区拉菲郡小区和香江国际小区,营前街道营新社区,筹岐村、龙津村后山自然村、首占镇所有村(社区);
(2)朝阳中学:航兴社区、景美社区、西滨社区、三峰社区、胜德社区、联村村、龙门村;
(3)吴航中学:东关社区、十洋社区、洋锦社区、东关村、十洋村;
(4)航城中学:锦辉社区部分小区(不含长山碧水、蔚蓝国际、邮电小区、锦江三期等四个小区),航辉社区部分小区(不含阳光一区、拉菲郡和香江国际等三个小区),华能集体户、仁辉社区、航华社区、西关社区,西关村、霞洲村、下朱村、里仁村、祥洲村、龙津村(除后山自然村外);
(5)城关中学:猴屿乡,航城街道的石燕村、石屏村、五竹村、洋屿村、后安村、石龙村、琴江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片内生招生对象
初中:城区七年级片内生招生对象为所在片辖区内户口的2018年小学毕业生。
(四)户口迁入时间限定
为了更准确更主动做好招生规划,2018年5月15日(含15日)前,户口迁入城区(包括新申报)的,方有资格参加划片招生或侨中派位抽签;5月16日-7月31日,户口迁入城区(包括新申报)的,不按划片招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学位相对宽松的城区学校;8月1日(含1日)之后户口迁入城区的适龄儿童,不在今年城区招生规划范围,仍按原户口就近安排入学。
(五)其它相关事项
长乐侨中采取部分划片与派位抽签相结合的办法招收片内生,片内招收不足的继续延续往年做法,城区户口指定的小学毕业生统一编排号码后由电脑派位抽签录取(具体抽签方案由区教育局另行研究),派位抽签拟定于7月18日进行。长乐侨中派位抽签结束后,长乐一中(首占校区)、朝阳中学、吴航中学、航城中学、城关中学将分别陆续办理片内招生录取手续。
在农村或外地就读的城区户口小学毕业生,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小学升初中登记表、义务教育卡、户口簿(复印一份)送达区教育局初教科审核登记。逾期不交的将安排到城关中学或城区周边学校就读。城区生源户口未申报的小学毕业生均安排在城关中学就读。
泮野村的小学毕业生户口审核须按泮野村籍贯审定,即以世居为准。2018年5月16日(含16日)之后迁入泮野村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原户口划片安排就学。2018年5月15日(含15日)前寄居在泮野村亲戚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可参加侨中抽签,没抽进侨中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城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城区中学就读。泮野村小学毕业生户口未申报的,统一安排在城关中学就读。
户口在长乐非城区的区少体校小学毕业生可在寄读小学报名,若需继续在城区中学就读,须由家长及少体校向区教育局初教科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少体校证明资料,经区教育局研究给予安排城区中学寄读,具体寄读学校按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由区教育局视学校学位状况研究办理。
二、“其他特殊群体”招生办法
(一)“其他特殊群体”对象
初中:非长乐城区户口(城区划片招生的片内生以外)、2018年小学毕业且身体健康的学生。
(二)“其他特殊群体”范围类型
“其他特殊群体”是指参照省、福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文件精神、并结合长乐区实际确定的特殊照顾对象子女。具体如下:
1.驻航部队官兵子女;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福州市级以上劳模及在航高校正式教职工等子女;
3.在我区投资经商并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外籍人士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
4.台湾同胞投资者或台资企业中台籍工作人员等台商子女;
5.长期寄养在具有城区户口亲属家中的长乐非城区户口孤儿、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6.监护人户口在城区、本人属境外居民的适龄儿童;
7.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子女;
8.非长乐区户口、在长乐城区暂住的、需在长乐城区申请就学的适龄儿童,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住在长乐城区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
(2)父母双方(指国家公职人员)因工作调动到长乐城区工作、需随父母在长乐城区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户口在长乐城区的亲属抚养监护的适龄儿童。
以上“其他特殊群体”,经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后,区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本着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学。
(三)“其他特殊群体”应提供的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