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城教委
2009-05-15 10:08:32
各中小学: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进一步推进西城区义务教育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9]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教育工委、教委两委办公会研究,并报区政府常务会批准,特制定《西城区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西城区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进一步推进西城区义务教育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9]11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经区教育工委、教委两委办公会研究,并报区政府常务会批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西城区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西城区义务教育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免试就近的原则。
(二)坚持区域教育均衡、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