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嘉定区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3)
(五)外区学生入学
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嘉定区就读初中,学生家长须在4月10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六)本区学生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
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学生家长须在4月10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七)随迁子女学生入学
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10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满3年的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有效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本区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6月3日-6月4日,各街镇教委、学校要对申请就读初中的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八)体育特长生招生
4月15日—4月16日,经区教育局批准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组织体育特长生测试,拟录取的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4月22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
(九)公办初中预录取情况告知书发放
4月10日,现就读小学须向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预录取情况告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