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7)
闵行教育
2012-04-17 15:48:57
三、招生入学信息的对外公示
1、教育局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和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范围、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教师情况等,以及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2、学校要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并向一年级新生家长及时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到社区张贴《招生告示》(2012年5月13日前),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要求,增强服务意识,耐心接待家长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类学校应在2012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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