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5)
闵行教育
2012-04-17 15:48:57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的招生入学工作
1、公办学校挖掘潜力,接纳符合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公办学校限于条件不能完全接受的,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以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小学毕业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教育考试中心和所在街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本区公办初中就读。
2、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及在本区就读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生,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在入学前签订《闵行区非上海户籍初中学生就读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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