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南岸区中小学招生政策(2)
③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务工证明(含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劳动合同、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社会保险缴纳费凭证和近3月的工资凭证。
④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即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报名程序: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要求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申请就学,区教委将指导相应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和少年户籍、配租合同、招生学校学位实际等审核材料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原则上,凡就读我区小学的南岸户籍毕业学生,可直接就读对口中学;非南岸户籍学生建议其回户籍所在地享受义务教育或联系就读南岸区空余学位较多学校。
第三类 随迁子女入学
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区教委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第四类 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教委将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凡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南岸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区教委将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区教委将指导学校将其纳入学籍管理,实施“一人一案”,力所能及地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独立招生,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不得以参与其办学的公办学校或其分校的名义招生。区教委将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三)特殊情况招生入学
1.凡南岸户籍非本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需回南岸就读公办初中的,须带上户口簿、房产证明和小学毕业证书等材料,到区教委基础教育科申请、登记和审核,入学手续办理由相关学校具体操作实施。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进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区工作的外籍专家、区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高管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由区教委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3.南岸区户籍适龄儿童在入学年龄段应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不得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应主动联动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局、属地镇街等,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4.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我区义务教育学校,须向区教委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已向市教委备案的国际学生接收学校)。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
1.公布招生入学信息
2023年5月启动招生工作,区教委指导学校向社会宣传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和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
2.新生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
(1)就读无摇号计划的公办中小学的南岸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不需要进行电子信息采集,按照相应中小学招生简章递交资料。
(2)申请就读面向全区有摇号计划学校的南岸户籍少年。6月13日-14日,家长通过关注“书香南岸”微信公众号,进入“户籍摇号”端口,链接“南岸区摇号计划学校新生信息采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流程,填报志愿学校并完善基本信息。学生若选择就读面向全区有摇号计划学校,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报名。6月15日-16日,区教委将联动区公安分局和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开展学生信息核对。
(3)申请就读空余学位较多学校的非南岸户籍适龄儿童、少年。6月1日-19日,家长通过关注“书香南岸”微信公众号,进入“随迁子女”端口,链接“南岸中小学随迁子女新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流程,申报就读学校并完善基本信息,申报学校将分批次、分时段对申报就读学生条件、申报资料等进行审核。
(4)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少年。6月15日-19日,家长须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就行报名。
3.复审材料及录取
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民办中小学6月3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公办学校7月3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1)就读公办中小学的南岸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持相关资料,按辖区对口中小学招生简章时间安排到相应中小学审核报名资料。
(2)申请就读面向有摇号计划学校的南岸户籍少年。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申报学校录取的南岸户籍学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防止学生辍学。
(3)申请就读空余学位较多学校的非南岸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申报学校统一时间安排(短信通知),由家长到申报学校进行资料复核;学校在审核相关材料后,将对确认录取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将录取情况上报区教委基教科。未被申报学校录取的学生,学校将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家长,以便家长另作安排。
(4)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少年。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户籍所在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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