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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青岛城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2)

本站原创 2023-05-10 08:32:43


  (六)招生责任共担机制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共担机制。城区局属学校中,区实验中学(含东部与西部2个校区)、区实验二中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区实验小学、区实验二小、区实验三小、区国城小学、区育才小学、区礼德小学、区荟城小学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其中区实验三小与区礼德小学作为一个招生整体、区国城小学与区荟城小学作为一个招生整体),责任共同体内学校共同承担招生责任。

  共同体内学校有各自招生范围,学校同批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生源,剩余学位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同批次不能接收的生源开放。城区局属学校按批次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满额,未被录取的新生可以选择同批次有空余学位的招生责任共同体学校或就近选择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进行报名。招生整体是指两所学校同一招生范围,共同招收本招生范围内生源。

  各街道可根据本街道学校布局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责任共同体学校。

  四、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学应当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父母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并在居住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半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②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区按月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分区域管理,积分制入学。各学校在完成城阳区生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果还有空余学位按积分依次向随迁子女开放。

  五、报名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入学流程

  1.第一阶段:网上信息采集(5月18日-6月2日)。

  义务教育阶段报名入学实施“一网通办”。新生家长(或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进入“城阳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依次完成网上信息采集、上传证明材料和填报志愿学校。具体操作流程可关注“城阳教育”微信公众号。

  2.第二阶段:录取确认(7月2日-7月9日)。

  网上信息采集结束后,各学校根据招生批次和报名情况,采取网上审核录取和现场确认录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未能按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家长应持入学材料原件,到各区域指定的报名学校,现场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审核和补录。需要修改信息的,可现场修改信息。

  3.第三阶段:录取查询(7月13日-7月14日)。

  新生家长进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二)报名材料准备

  为确保报名顺利,家长在录取确认前应准备好报名入学所需证件材料。

  1.城阳区户籍新生报名应准备的材料。城阳区户籍新生应准备户口簿原件,有私有产权住房的还需准备房产证原件。报名到城区局属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准备户口簿、房产证原件(适龄儿童户籍与房屋产权人户籍不同户的,需准备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件;在城区范围内无私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由区房产处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2.随迁子女报名应准备的材料。①父母一方在我区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新生户口簿;②父母一方在我区的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之一;③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卡或工商营业执照(有私有产权住房的不需要准备)。

  说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定或签发起始时间、社会保险缴费起始时间为2022年12月前,且社会保险缴费截止到报名当月在我区按月连续正常缴纳。

  3.其他材料。初中新生报名所需的小学注册学籍号,由小学毕业学校通过学籍平台打印后,发放给小学毕业生。

  六、录取确认时间及录取办法

  录取实行分批次积分制办法,根据新生户籍、家庭住房、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区务工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分批次按积分录取,招生计划满额后,不再接收报名。招生学校通过该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批次录取情况。各批次未被录取的新生,可以按招生批次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其余未予录取的适龄儿童,请家长到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报名。

  具体录取确认时间及录取办法如下:

  1.城区局属学校

  第一批次招收招生范围内相关社区户籍及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

  录取确认时间:2023年7月2日8:3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对应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次录取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为“两所非社区”时间和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具体到日)之和计算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二批次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条件的适龄儿童。

  录取确认时间:2023年7月4日14:0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为“两所非社区”的时间(具体到日)起计算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首先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全款发票)的“两所非社区”适龄儿童,其次录取其他“两所非社区”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招收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住房的城阳区其他户籍适龄儿童(城阳区其他户籍是指“两所非社区”之外的区内户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含)以上)。

  录取确认时间:2023年7月5日14:0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有私有产权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以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具体到日)起计算积分;其次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全款发票)的适龄儿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具体到日)起计算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四批次招收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住房的非城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含)以上)。

  录取确认时间:2023年7月7日8:3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有私有产权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以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具体到日)起计算积分;其次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全款发票)的适龄儿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具体到日)起计算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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