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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深圳福田区公办中小学新生报名指南(3)

网络来源 2022-05-26 18:01:17


  (四)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书人员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四、积分入学及录取办法

  我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办法附后)。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少年进行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特别提醒:福田区部分片区学位较为紧张,部分适龄少年可能被统筹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建议到学位紧张的片区临时购房或者租房申请学位。

  五、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某学校招生计划,则按该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确定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某学校招生计划,则该校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全部被录取,该校空余学位纳入全区统筹;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全区学位空余和居住地段等情况统筹安排。

  六、学位申请政策

  (一)我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在该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我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均实行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录取到我区公办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住房将锁定3年;转学插班到我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锁定时间为转学插班入读时间至同一学段毕业时间。

  温馨提示:

  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首页左下角处“学区划分”→“学位申请房锁定查询”。

  七、试点中小学对口直升

  我区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对就读于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的学位。对口直升学校为:华新小学直升华富中学、岗厦小学和福华小学直升莲花中学南校区、皇岗小学和福民小学直升皇岗中学、上沙小学和下沙小学直升上沙中学、新洲小学和新沙小学直升新洲中学、梅山小学直升梅山中学、教科院附属小学和教科院附属第二小学直升教科院附属中学。

  (一)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由家长自行登录“2022年福田区公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电脑端)进行报名,录入学生身份信息后,如选择第一志愿学校为直升学校,视为申请直升,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具体参考新生报名入学资料),资料审核合格后录取。

  (二)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的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学位。

  八、试点学区制招生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我区在部分地段试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梅香学校初中部与梅山中学共享学区;

  2.居住在梅山中学学区内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梅香学校初中部或梅山中学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选择另外一所学校为第二志愿学校,其他最多2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其他志愿学校。

  3.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九、注意事项

  (一)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请勿填写座机号码)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二)常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损失。

  (三)关于特殊少年的报名

  1.凡属今年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福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申报地段初中。

  2.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福田区户籍智力障碍、精神障碍、肢体障碍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福田区竹香学校咨询(地址: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3057号;联系人:杨老师;咨询电话:0755—82785124)。其中听力、视力障碍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凭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出生证、医院证明等资料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咨询、报名(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

  (四)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利用虚假材料申请学位者;

  2.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3.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

  4.已在初中学校就读者。

  (五)申诉与咨询

  1.申诉

  如家长对学校招生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招生部门反映。若家长对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不满意,可持有学校处理意见的《福田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到福田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进行申诉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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