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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成都金牛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3)

网络来源 2022-02-28 22:36:01


  民办初中学位确认

  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家长应于7月8日—9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学位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入学告知

  公办、民办初中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位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的就读学校。

  学生在7月13日—15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其他群体入学

  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于4月20日—5月20日期间,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金牛区公办小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在金牛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划片范围升学;在金牛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7月15日前,区教育局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残疾儿童

  各学校要妥善做好金牛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进全进”。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集体户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成都市金牛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金牛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中心城区(5+2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蓉就学,由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于规定时间内自愿提出 “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申请。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同一学段其他子女与已按政策入学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区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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