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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浦东新区中小学暑假转学通知(2)

网络来源 2021-07-01 21:38:48


  四、办理流程

  (一)转出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后,向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告知其本人学籍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本区初中、小学学生申请转入本区民办学校,家长还须提供本区民办学校接收证明,交就读学校留存备案。

  (二)转入申请(家长或监护人)

  1.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相应拟转入的中小学提出转学申请, 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浦东教育网站“招生考试”栏(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公示的信息,查询户籍或产证地址的对口学校,并按时前往对口学校申请办理转学登记手续。

  2. 转学申请日期

  2021年6月22日-23日、8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3.转学申请须携带的材料

  (1)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 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② 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③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④ 外籍学生: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⑤ 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⑥ 房产证、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

  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2)转学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3)浦东新区民办初中、小学接收证明

  (4)学生成长记录册;

  (5)外省市高中学生回沪转学,还需提供:

  ① 参加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和高中录取通知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② 初中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③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须提供积分达标父或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并下载打印;

  ④ 原就读学校类型证明(由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原件)。

  (三)转学登记(各中小学)

  1. 各中小学按转学条件,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

  2. 各中小学受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与家长约定反馈结果时间。各中小学填写《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交家长。

  3. 各中小学登录“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网上申报转学异动信息,下载打印转学异动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各初中、小学因年级班级确实无空余学额的,在完成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后,填写《需区内统筹安排转入学生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4. 初三年级涉及本市户籍学生转往外省市就读的,须将学生转学材料经校长审核(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报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四)学籍申报(各中小学)

  1. 各中小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汇总表(需加盖学校公章)前往浦东新区招生办(地址:南码头路118号)办理转学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2. 学籍申报办理日期

  2021年6月24日-25日、8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五)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 家长或监护人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前往拟转入的中小学(办理转入申请登记的中小学)听取转学结果,领回相关证明材料。

  2. 家长或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的,家长需告知原就读学校,及时在学籍系统平台完成同意转出的审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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