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西忻州市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安排(3)
(三)评卷工作市教科院及各县(市、区)教研室要按照标准答案细化评分标准,统一尺度组织好评卷。本次测试科目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加评卷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将所有任课教师分年级按学科填写《忻州市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质量监测考试阅卷教师信息表》(附件5-1)。小学采用网络阅卷方式,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市直学校由市教科院组织;中学全市统一使用网络阅卷。七年级、八年级教师交叉阅卷(即七年级试卷由八年级相应学科教师来阅,八年级试卷由七年级相应学科教师来阅,八年级物理仍由八年级物理教师来阅),四、五年级教师交叉阅卷(同七八年级)。对参与网络阅卷教师要提前培训,保证阅卷任务按时优质完成。评卷从考试结束当日下午起2日内完成,最迟于2021年7月9日下午上报学生成绩报表。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30条”和《忻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的意见》(忻教发[2018]98号文件)的规定:小学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通知,原始分数只用作对学校、班级、学科进行统计分析。请各县(市、区)教科局和市直各小学严格执行。等级方式的具体办法为:以县(市、区)即考区为单位进行划分,分为A、B、C、D、E五个等级,前20%为A,B、C、D、E依次占比为25%、35%、15%、5%。
(四)试卷分析阅卷结束后,各县(市、区)教科局教研室、市直各学龙要认真组织各学科骨干教师对试题、试卷进行分析,分年级、学科写出试题(卷)分析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质量分析报告,一并报市教研室。评卷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质量分析,各县(市、区)务于2021年7月15日前上报。
三、材料报送:各县(市、区)、市直学校须在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如下材料:
1.《忻州市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质量监测考试考生信息表》(附件2)
2.《忻州市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质量监测考试试题征订表》并附发票明细表(附件3)
3.《忻州市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质量监测考试考点考场设置表》(附件4)
4.《忻州市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质量监测考试阅卷教师、网阅负责人、考务负责人信息表》(附件5)
所有数据报表均按下载的附件中标准的格式上报,发至邮箱:zjkszy2017@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