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6区初中回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入学条件:海淀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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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6 17:47:02
第二种情况: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办理回海淀区初中入学,符合以下一项条件即可办理。
(一)以户口所在地为依据升学,办理手续时请出示:
1.学生本人海淀区户口簿原件;
2.集体户口需复印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海淀区学生本人户口页原件;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外省市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六年级应届生证明。
(二)以监护人合法房产所在地为依据升学,办理手续时请出示:
1.学生监护人的海淀区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能说明亲子关系的相关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
2.学生本人北京市户口簿原件;
3.外省市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应届生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