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9)
附件3-1
广东省大专院校防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为了指导我省大专院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防控工作体系
1.成立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学校卫生和防控专家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
2.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成立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专项工作机构或组织,由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宣传、学生、教务、后勤、医院(或卫生室)、纪检监察、团委、保卫、院(系、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4.建立学校、院(系、部)、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
5.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6.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八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
7.明确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8.明确学校信息报告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二、防控工作措施
(一)开学前准备措施
9.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重点人群底数并建档。了解患病人员发病情况,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及其在校内各院系、年级、班级的分布,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
10.收集所有返校师生的健康卡,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可疑接触经历、旅行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健康卡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
11.决不允许带病返校。
12.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和管理的场所,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应急药品、器械、各类防护用品等物资。寄宿制学校做好疑似病例、确证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密切接触学生进行留校医学观察的预案和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