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3)
附件1
广东省学校防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学生和幼儿造成危害,省疾控中心制订本卫生清洁消毒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托幼机构、中小学、中职学校、普通高校、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等。
一、个人卫生
(一)教职员工、学生及幼儿要做好健康监护。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室内会议室、课室内人员密集空间建议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若使用复用口罩,应勤洗勤换。有咳嗽症状的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三)鼓励学生、幼儿多到室外活动,多晒太阳。
(四)加强手卫生。在咳嗽、打喷嚏后,摸公共物品后,餐前便后,接触宠物后,有分泌物污染手时都要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六步洗手法洗手。必要时也可用快速手消毒液搓揉双手。
(五)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每日清洗,如被污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洗,接触食物时应戴口罩和帽子。
二、环境清洁卫生
(一)校区环境应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二)每天应及时清除校园内落叶、积水、污水、污物等,室内地面应每天至少湿式清洁一次;校园公共卫生间、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废弃杂物,避免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
(三)室内场所如教室、图书馆、活动室、休息室等应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温暖季节宜实行全日开窗;寒冷季节可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开启教室和走廊的门窗换气,每日至少开窗2次,每次30min以上。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可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
(四)通风条件较差的室内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出。可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具体操作见以下消毒方法。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消毒频次。
(五)疫情期间,可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图书馆、活动室、室内体育馆等的日常预防性消毒(具体方法见本指引的第三、六)。校园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并有14天内武汉停留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应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具体方法见本指引的第四、五、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