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中新生态城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中新天津生态城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19〕7号)和《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滨教体〔2019〕31号)文件要求,结合生态城实际情况,制定我区域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中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组 长:王学伟
副组长:李鑫
成 员:尹洁 贾芳 任燕燕 王丽 潘岱忠 徐加胜 张瑞霞
二、招生原则
(一)免试录取原则。各学校不得举办与升学相关的选拔性考试,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与升学脱钩。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二)公平普惠原则。将符合本办法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纳入招生范围,保障学生能够获得入学机会。
(三)统筹安排原则。居住证持有人的适龄随迁子女,依据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
公办校: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和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
民办校:天津市海嘉国际学校。
(二)报名条件
1.生态城小学应届毕业生。
2.非生态城小学毕业,但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房产须为生态城内的独立产权住宅。
原房屋所有权人子女已在生态城入学(园)的,六年内不受理其二手房房屋所有权人子女报名。
天津市海嘉国际学校报名条件以学校发布的2019年招生简章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