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出台(2)
(三)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市要开展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摸底排查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对失学辍学儿童实时监测、分类建档、精准施策、及时劝返,摸底排查情况及时书面报送我厅。
三、规范完善普通高中考试招生
(一)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或“分数+等级”招生录取模式,各市根据本市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18年按照新方案录取的市,要及时公布具体实施方案。要落实学校招生工作自主权,结合特色高中、学科基地建设,逐步实现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标准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
(二)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各市要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根据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核定的办学规模和严格控制大班额要求确定每所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并于6月30日前报送我厅。根据教育部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的有关要求,3000人以上的大规模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完善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除国家和省里批准举办的实验班外,严禁跨市招生,严禁擅自提前招生。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并严格控制比例。各市要严格按计划招生,录取后将结果(含录取学校代码、名称、办学地点,学生学籍号、姓名、身份证号)于8月底前报我厅,我厅进行比对核实,重点检查学校执行招生计划、跨地域招生情况。各市要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从2015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电脑制作、科技发明类等加分项目。适应人口政策变化,逐步取消独生子女中考加分项目,具体办法由各市制定。
(三)加强考试管理。各地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中考考试内容范围,研制招生考试试题,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引导发展素质教育。要完善考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保密措施,认真做好试卷命题、运送、保管和阅卷等环节工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阅卷评分客观公正。要细化考务人员的职责,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要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