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出台(4)
宁波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2018-03-21 10:10:42
Q
学习能力测评是否意味着民办学校可以通过笔试的方式筛选学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治理 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通知》(浙教基〔2017〕124号),学习能力测评主要考核学生学习能力,采用“现学现评”方式,不得考核学科知识。因此,民办学校不得通过笔试的方式筛选学生。
Q
公办背景民办小学招生政策有哪些主要变化?
主要有两个变化:一是公办背景民办小学跨区域招生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二是公办背景民办小学区域内招生时,若报名人数超过区域内招生计划数的2倍,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学生应占到区域内招生计划数的50%以上,剩余计划在报名学生中自主招收;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区域内招生计划数的2倍,则由学校在报名学生中自主招收。公办背景民办小学跨区域招生,分不同的招生区域,按照上述规则招生。
Q
为什么对公办背景民办小学既有招生区域限制,又有至少50%招生计划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要求?
小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重要阶段,为了确保孩子有个快乐幸福的童年,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要求在小学阶段推行“零起点教学”。但在原来招生模式下,有一些民办小学为选择优质生源,一定程度上引导家长对孩子提前开展“思维”训练,进行应试“特长”培养,培训机构迎合需求,推波助澜,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作为占用一定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办背景民办小学应在招生中起示范作用,因此对这些学校招生提出了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