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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潍坊新华中学2016年招生简章

家长帮论坛潍坊站 2018-03-12 22:04:12

  根据《奎文区二〇一六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奎教办字〔2016〕1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潍坊新华中学2016年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招生16个教学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50人。

  二、招生对象:

  具有学区内户口和房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

  三、招生学区范围:

  从北海路开始,沿福寿东街西行至新华路,沿新华路南行至胜利东街,沿胜利东街(胜利东街以南)西行至虞河路,沿虞河路南行至清溪街,沿清溪街东行至文化路,沿文化路行至宝通街,沿宝通街东行至北海路,沿北海路北行至福寿东街所围区域。

  四、报名时间:

  7月16日—19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需学生自己携带材料到校现场报名。

  五、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户口簿、房产有效证明、《小学毕业生升学登记表》或学籍证明。其中,小学就读于奎文区小学的,提供《小学毕业生升学登记表》;就读于奎文区以外小学的,提供小学盖章的学籍证明。报名所需材料须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证件为准。

  六、户口(住址)规定:

  (1)奎文区户口学生。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具有奎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房产)相符的为有效户口;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正式招生报名结束日(即7月19日)为准。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确属无房,租房居住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2)非奎文区户口学生。根据区教育局安排,我校没有能力接收非奎文区户口学生。

  七、房产住址特殊情况规定: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和3个月以上的住户交费单据,且需学校到实地进行查看。

  (4)确属无房,租房居住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八、招生咨询:

  招生期间通过学校网站http://wfxhzx.kwedu.cn/查看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

  招生工作期间咨询热线:0536-6109267 。

  九、其他:

  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登记学生,学校于8月23日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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