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常州市小升初入学政策解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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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 13:19:05
8、如何确保民办初中“免试入学、自主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答:(1)招生过程中,当某民办初中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则该民办初中采取等额录取的办法;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则以小学为单位,根据学生素质报告单提供的信息,按德、智、体发展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生素质报告单中德、智、体等各项等第,是根据全市统一的标准评定的。虽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同小学之间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但对同一所小学来说,这个标准却是相同的。另外,名额分配到小学,选拔也在同一所小学进行,与其他小学没有竞争。
(3)各民办初中招生在录取过程中,均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
(4)各民办初中的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学生名单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各自校园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及舆论的监督。
(5)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均成立民办初中招生纪检监督机构。在民办初中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市民可向纪检监督机构举报。一经查实,将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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