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第二外国语学校小升初走读生的规定
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关于小升初走读生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学生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走读生管理办法。
一、洛阳第二外国语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寄宿学校,学校不提倡走读。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走读的学生,须经学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走读。
二、申请走读的条件:
1、从居住地到学校交通便利的学生(一般为距离学校3km范围以内)。
2、因病需走读的学生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3、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过宿舍集体生活或需要走读的学生。
4、学生回家期间家里必须有监护人在家。
5、学生走读全程由监护人接送。
6、走读证办理之日起不再保留床铺。
7、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为办理走读有关手续时间,学期中途不再办理有关走读的任何手续。
三、申请走读的程序
1、由学生本人和家长递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表、病情证明等)。
2、班主任、年级政教员核实签字同意,学生填写《走读学生申请表》。
3、政教处审核同意,并与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签订《走读协议》。
4、政教处备案。
四、走读生管理规定
1、每学期开学前1周集中办理走读审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走读审批合格后,学期中途不予变更。下学期走读学生需返校住宿,需在学期末上交书面申请。
2、走读生凭走读证出入校门。学生(家长)应主动、礼貌地对门卫出示走读证,无证不予进出校门。
3、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非放学时间不得出入校门。离返校时间:早上7:20前到校,中午12:30前离校、13:50后返校,晚上上完自习课后离校。
4、接送学生车辆听从门卫指挥停放。
5、走读生不得替他人购物,不得携带任何食品、饮料入校。
6、走读生必须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7、走读生要求上晚自习。
8、走读生不在校期间应遵纪守法,注意安全。走读生在走读途中所发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问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严禁走读生进出和留宿寄宿生寝室。
10、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安全
1、走读生上学、回家必须是家长接送。
2、走读生骑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超车,不骑快车,不闯红灯,不并排骑车,骑车时更不能和同学勾肩搭背(学生不允骑电动车、摩托车等机动车)。
3、到学校车棚摆放自行车时,按指定地点摆放,自行车要上锁。
4、走读生在校外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等不适合中学生进入的场所。
5、走读生可在校就餐,但要注意离校时间。
6、在家休息的走读生要注意时间安排,不要上学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