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发布(12)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突出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做到人岗相适,严格条件程序、严守纪律要求,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按照重德才、重实绩、重基层的用人导向,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以及各年龄段干部的培养使用。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坚守"三严三实",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实践锻炼。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干部问责,研究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实施高校党建难点项目支持计划、学生党员先锋工程,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完善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发挥作用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和战斗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发展党员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突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从严管理党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建责任体系,完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健全基层党建经费保障制度和基层党务干部激励机制。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探索民办学校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纪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建立和完善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弛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树立良好政风行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培育清廉、阳光、公正的廉洁环境。
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完善基本标准,推广特色成果,实施高校"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工程,推进中小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加大校园安全物防、技防建设力度,完善校园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推动技防系统整合,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建设"课堂教育、日常宣传、专题活动、实践体验"四位一体的学生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安全教育整体水平与效果。完善高校网格化、等级化安全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管理与防范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完善队伍培训机制,健全高校安全稳定处级干部培训、新任干部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三者结合的培训体系。加大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力度,营造良好校园及周边育人环境。
全面加强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完善高校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院(系)基层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北京高校统战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123"工程、"心桥工程"、"三个10%"计划,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导。加强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做好港澳台侨学生工作。加强党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