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77所中小学体育场馆将免费开放(2)
深圳特区报
2016-07-27 11:02:42
经费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经费,由区财政专项经费列支,专款专用,其中每所中学每年15万元,小学每年13万元。
安全维护方面,《意见》要求,福田区教育局将为开放学校场馆统一购买公众责任险,同时建议参加活动的人员另自行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保险。
锻炼市民损坏学校财产须赔偿
学校体育场馆的开放,也对使用它们的人群提出了新的课题——怎样以公民的身份文明地使用这些场馆?
《意见》要求,公众在使用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时,应承诺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爱护学校体育场馆设施。
同时,《意见》对发生意外时间的责任界定进行了明确规定,提出入校锻炼的市民有以下情形的,必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其过错给学校的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其过错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身体疾病等自身原因发生意外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个好的政策的‘落地’需要多个配套政策的支持,《意见》解决了市民和校方的后顾之忧。”昨日上午,在石厦学校小学部操场上打篮球的张先生深有感触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