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沧州小升初服务范围公布(2)
今日头条
2016-06-17 11:34:00
7月10日开始报名
7月10日至7月14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市区学生及在城区买有房屋并迁入市区户口的务工子女由家长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各初中学校报名,学校审查相关资格进行预录取。
市区各初中学校(含沧县县直学校、民办初中)招生同步进行。
在城区租赁房屋的务工子女由家长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划定的范围内定点学校报名。
9所学校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定点学校
目前,根据市主城区建设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容量实际情况,今年继续将第三中学初中部、市民族中学、市第八中学北校区、市第九中学、市第十中学、市第十一中学、市第十三中学、第十五中学确定为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只限租凭房屋和有房无本市区户口者)随迁子女定点学校。今年将市第五中学也确定为务工随迁子女定点学校。其他学校不再招收随迁子女。
推行学区内小学对口直升学区内初中
按照省教育厅精神,结合沧州市学校布局实际情况,沧州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的前提下,原则上将新华区路华小学、实验二小与第三中学初中部;新华区石化小学、北环路小学与八中北校区;运河区大季屯小学、南环小学与第十中学作为对口直升学校。房屋地址有变更的按就近范围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