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九江市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
2.愿意到民办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下同)初中就读的学生,在统一登记完小学升初中报名信息表后,须携带经学生与家长共同签名的就读申请书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由学校经过审核汇总后,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当地中招办上报拟录名单,当地中招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录取手续。学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划片安排入学。户籍非民办学校所在地的学生,持中招办下发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调取学籍档案,统一上交给学校办理学籍接续。
3.九江市一中八里湖新校区今年继续面向片区住户子女招收初一新生,九江外国语学校新校区今年继续面向九威大道市经济适用房和廉(公)租房住户子女招收初一新生,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在6月30日前分别到九江一中八里湖新校区和九江外国语学校新校区进行登记,8月5日前学校将报名材料汇总后报市中招办统一参加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划片入学。
4.凡本地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原籍就读,必须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持相关证明及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到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报名,超过报名时间的,将按当地学校学位余量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按照划片就近安排入学。
(三)普通高中,高、中职类学校:
1.按照《江西省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应交验家庭户口簿,在4月10日前由学校具体组织和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登录相关网站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和填报有关志愿。往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在4月16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中招办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外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借考的,须由本人及家长携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中招办递交书面借考申请并经盖章同意方可报考,跨省、市的由市中招办审批,本市内跨县(市、区)的由当地县(市、区)中招办审批。
3.凡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凭初中毕业证书到选报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技校及其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可免试录取到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4.庐山区五里乡世居户籍,且在五里中学就读的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市中招办报名,享受与城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5.凡户籍在浔阳区或开发区并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必须持本人户口簿、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等相关材料,在4月16日之前到市中招办报名。
6.报名时须交中考报名、考务费。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10元,报成人中专免试生每人交报名费20元。
7.报名流程:
4月10日前,考生须填写《2016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并交到报名点。报名点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或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及进行数码拍照,并发放考生报名序号及密码条。
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凭报名序号及密码条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或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和填报有关志愿。高中类志愿,按我市的相关规定填报;高、中职类志愿(含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可填报两个志愿;具备报考师范定向类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填报一个志愿。
4月17日至4月18日,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8.在组织中考报名工作中,凡未经当地中招办审核批准,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发放招生宣传材料,不准到生源学校面向家长和学生进行与招生有关的演讲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严禁以各种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严禁为追求升学率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甚至私自组织升学考试、承诺学生可以提前录取等。对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