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烟台芝罘区小升初房户不一致相关政策发布(2)
胶东在线
2016-06-12 11:06:43
家里无房,户口与房证不一致的情况: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第一法定监护人,且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第一法定监护人(包括适龄儿童少年的兄妹)名下无房屋产权,或者适龄儿童少年及第一法定监护人户口与房证不一致的,由区教体局根据招生情况统一安排到非热点学校就读
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情况:
适龄儿童少年的第一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军队(院校)职工,适龄儿童少年随第一法定监护人居住军管房,居住地址及户口均属于本学区且户口迁入时间满5年以上的,可安排在本学区学校就读,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到指定接收现役军人子女学校就读,或由区教体局根据招生情况统一安排到非热点学校就读。凡户籍为芝罘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可根据其住址就近到以下小学、初中就读:葡萄山小学、文化路小学、新海阳小学、工人子女小学、幸合里小学、凤凰台小学、烟台二中、烟台五中、烟台十一中、烟台十三中、烟台十四中。
拆迁户子女入学情况:
对于适龄儿童少年第一法定监护人所属房产处于政府拆迁过程中尚未回迁的,凭户口、拆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可在原户口所在地就读,或由区教体局根据招生情况统一安排到非热点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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