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新乡小升初招生通知(5)
六、有关要求
(一) 明确责任。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市教育局党委集体负责制,“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各区教育局局长和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市属学校校长、市区民办初中校长负直接责任,市、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负监督责任,督学按照职责要求负相关责任。各学校是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协调解决招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禁推诿扯皮,要为学生、家长提供满意的服务。
(二) 严格纪律。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控制班额,杜绝超大班额,不得违规提前招生、跨学区招生。招收学区外学生和超出招生计划、标准班额的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进行招生,不得通过组织考试、竞赛等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推荐选拔生源,不得到小学组织推荐学生。民办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公办学校不得以跨区域为名收取学生择校费,不能要求家长到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禁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三) 落实民生政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好人员、时间、地点,做好随迁子女报名和分配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要按照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接收随迁子女入学,不得自行招生,不得拒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学生,同时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新生的学籍注册和转接。保证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四) 严格均衡编班。除省教育厅批准设置的实验班外,严禁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各学校在组织均衡编班时,要提前公开均衡编班时间,现场要接受责任督学、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监督。
(五) 做好服务工作。招生期间,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每个学校都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公示联系电话,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采取合理报名方式方法,避免出现家长提前或长时间排队报名的现象。为方便群众,由学校到房管部门统一对需要进一步审验的房产信息进行核查。
(六) 畅通监督渠道。招生期间,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要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指导;督学要深入学校参与并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
(七) 做好学籍备案工作。各区和学校应在9月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的电子学籍转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市教育局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对违规招生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退回。对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由监护人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帮助学生家长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对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核减次年招生人数。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据,逐县(市、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招生行为。
各县(市)、区要及早制定今年招生的实施意见或方案,于2016年5月底之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3519021;邮箱:xxsjjk@126.com。
附件:2016年新乡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
附 件
2016年新乡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
初中指定学校有:四中、铁路初级中学、七中、九中、十一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河师大实验中学、十八中、二十中、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三十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三十六中、四十二中、洪门初中、开发区中学。
小学指定学校有:二十中小学部、三十二中小学部、四十二中小学部、市友谊小学;红旗区的西街小学、平原小学、段村小学、劳动街小学;卫滨区的新荷小学、化工路小学、胜利路小学、英才小学、回民小学;牧野区的西干道小学、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北干道小学、花园小学、大朱庄小学、尚村小学、吕村小学、定国小学、黄岗小学;凤泉区的宝山路小学、耿黄一小、耿庄小学、鲁堡小学、陈堡小学、潞王坟一小、大块一小;高新区的西台头小学、东台头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