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呼和浩特市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详解
2016年呼和浩特市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详解
4月13日,备受人们关注的2016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基函〔2014〕76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仍将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
“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为6月25日
市区小学入学招生结果可于2016年8月10日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市区公办初中招生可采取电脑派位、小学对口直升等方式进行。城区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要优先安排市区城市正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然后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市区民办初中采取网上报名与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四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辖区公办、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统筹指导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市区公办初中招生,“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为6月25日,市四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对参加“小升初”电脑派位学生进行户籍和学籍等资料的审核。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时间5月1日—16日,选择就读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结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报名,2016年5月17日—25日完成录取工作。
市区公办初中分班结果7月3日前公布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和测试。
市区公办初中(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除外)招生,严禁以学校为单位自行招生和跨区跨片招生。各公办初中在“小升初”电脑派位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编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分班结果(包括班主任和学生名单)于2016年7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
市区民办初中自主招生工作必须在各区教育局指导下进行,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各民办学校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提出补录申请,由市教育局另行确定招生时间,不得随意招生。
此外,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如有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愿望,需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由辖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