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收高价补课费 保安为其做监督(3)
沈阳晚报
2011-11-18 16:42:59
监督员:收费补课的教师应记过处分
当天下午,沈阳市教育行风监督员高东铭给记者打来电话,阐述了他作为教育行风监督员,对此事的处理意见。高东铭称,沈阳市教育系统内有明确规定,在职教师在校外补课是绝对不允许的。根据规定,如果在职教师被发现在校外从事有偿补课,首先,如果是班主任,要撤销职务;其次,要被处以行政记过处分,并且3年内没有评选先进的资格;最后,当事教师还必须把所收取的所有补课费用全部退还给家长。他还表示,其他参与补课的教师,学校也应该一并处理。看过本报的报道后,他已经第一时间与134中学的教导处取得了联系,并且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希望校方能尽快拿出处理意见。但是学校教导处的负责人称,134中学的校长正在外地出差,学校会在晚一些时候向他反馈处理结果。
昨日截至记者发稿时,134中学仍然没有反馈相关的调查处理结果。134中学是否真的存在很多违规收费补课的问题,本报对此还将继续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