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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作文评奖多虚假 花钱需谨慎(2)

中国网 2011-11-15 10:32:51

  主办方名为评奖实为敛财

  “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究竟是真是假?记者根据获奖通知留下的信息,几经周折找到了大赛组委会的办公地址--北京市左安门外南方庄一号富安大厦1010室。

  记者走进这个门口没有任何标识牌的房间,地板上等待外寄的书籍包裹堆得有近一米高,3名工作人员正在忙碌地填写“快递详情单”。记者以获奖学生家长的身份询问情况,一位40岁左右的女性工作人员没停下手中工作,不耐烦地说:“获奖情况不是通知上都说的很明白了,只要打钱过来,我们就发书发奖。”

  记者要求拿一本样书看看,遭到拒绝。“你都没汇钱,现在出版的作品集中还没有你孩子的作品呢,我们会在收到钱后的两个月内重新出版有你孩子作品的《优秀作品选》。”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在一位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印泥上排放着四枚印章,桌子上一叠奖状已经盖上四个红红的印章,和获奖通知上的印章相同,分别是“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中国新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

  记者仔细留意了地上待寄书籍包裹的邮寄详情单,这些包裹寄往江苏、浙江、广东等多个省份。显然,很多家长已经向这次评奖活动汇款,购买收录自己孩子作品的《获奖作品选》。

  “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称,此次大赛由清华大学文学研究所等机构支持,由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等共同组织,已经成功举办14届。但记者从清华大学新闻中心核实,清华大学没有文学研究所这个机构。此外,记者通过北京市工商局主办的北京市企业信用网查询获悉,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于2008年12月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万元,成立还不到3年,如何能“成功举办14届大赛”?

  记者随后又通过民政部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也找不到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的登记备案记录,按照规定,全国性的合法组织必须在民政部登记备案。江苏省公安厅一位印章管理专家表示,印章只能由所属单位和机构持有,本次大赛一位工作人员持有、使用四枚印章,显然不妥!

  业内人士分析,从各方情况看,“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显然是打着国字号社团组织名号,从网络上收集刊发在报刊上的小学生作文,根据作文中留下的地址信息寄发获奖通知,要求家长出钱买书,借此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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