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兵
以火炮、火箭炮和战役战术导弹为基本装备,遂行地面火力突击任务的兵种。是陆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火力突击力量。具有强大的火力、较远的射程、良好的精度和较高的机动能力,能集中、突然、连续地对地面和水面目标实施火力突击。主要用于支援、掩护步兵和装甲兵的战斗行动,并与其他兵种、军种协同作战,也可独立进行火力战斗。炮兵在历史上有“战争之神”的称号。
炮兵按隶属关系,分为队属炮兵和预备炮兵;按运动方式,分为摩托化炮兵(机械化炮兵)和骡马炮兵;按装备战斗性能,分为榴弹炮兵、加农炮兵、山地炮兵、火箭炮兵、迫击炮兵、反坦克炮兵和地地战役战术导弹部队。队属炮兵指集团军以下各级合成军队建制内的炮兵,英、美、法等国家称“野战炮兵”。预备炮兵是隶属于统帅部或军区(方面军)建制的炮兵,有的国家称“最高统帅部预备队炮兵”。摩托化炮兵是指火炮及其配套装备用自身的动力,或用汽车、履带车辆牵引和装载而进行运动的炮兵。骡马炮兵是指火炮、仪器等装备由骡马挽曳或驮载进行运动的炮兵。山地炮兵是以轻型加农炮、榴弹炮和迫击炮为主要装备,用于在山地和难以通行的大起伏地作战的炮兵。反坦克炮兵是以反坦克武器为基本装备,以击毁敌坦克和装甲车辆为基本任务的炮兵,亦称反坦克歼击炮兵、防坦克炮兵等。地地战役战术导弹部队是以地地战术导弹、反坦克导弹和地空导弹为基本装备,在战术范围内以火力支援地面部队作战和掩护地面部队对空安全的部队。
炮兵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远在明代永乐年间(1403年一1424年),京军中就有相当规模的主要使用火炮的战斗部队,当时叫做“神机营”。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与军队同时诞生,八一南昌起义就有炮兵营,红四军编有炮兵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炮兵在合成军队中的比重得到加强,国产的自行火箭炮、自行榴弹炮、自行加农炮利用本身的动力,极大地提高了炮兵作战的机动能力。各种高炮和各种类型的防空导弹,形成了高炮与导弹相结合的防空武器系统,从高空、中空、低空到超低空都布下了层层火网,大大提高了我军的防空保障能力。5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研制、装备新式炮兵武器,从而出现了反应更快、射程更远、精度更高、威力更大、自动化程度更高的新型炮兵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