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蓟州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4)
六、录取与通知
1.录取
全区所有初中校均在教育局的指导下,使用复核后的信息进行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21日(周五)前完成。
2.通知
7月24日(周一)小学毕业学校发放渔阳、晟楷两所民办初中入学通知单。
7月26日(周三)渔阳、晟楷两所民办初中组织新生报到。
7月28日(周五)小学毕业学校发放公办初中入学通知单。
7月31日(周一)公办初中组织新生报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报教育局备案;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统筹协调好招生工作。
2.强化宣传。以“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为载体,面向社会发布我区初中入学政策,公布招生工作流程,宣传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成果,宣传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为初中招生创设良好氛围。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就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突破宣传难点,消除宣传盲点,特别利用好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保证招生政策公开、透明。
3.严明纪律。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严禁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初中学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坚决治理乱收费。教育局将加强对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民办学校面谈程序和方法。民办学校要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兼顾面谈表现综合评价,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民办学校要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附件:
1.2017年直属初中、民办初中招生范围
2.2017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就学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