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蓟州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天津市蓟州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7〕2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相对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原则。公办初中一律实行相对就近划片免试入学。镇乡初中招生范围由镇乡中心学校划定;直属初中、民办初中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
2.属地管理原则。镇乡初中招生工作由镇乡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直属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在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家庭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市、区收费政策,公办初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二、报名时间
1.本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学校报名。
时间安排:6月22日、23日(周四、周五)。
2.本区户籍不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直属小学毕业生和不符合升入就读校所在镇乡初中的镇乡小学毕业生,需在毕业学校填写《2017年回户籍镇(乡)升学联系信》,然后持联系信到户籍所在地镇乡中心学校办理升学手续。
时间安排:6月26日至30日(周一至周五)。
3.城区以外就读的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升入直属初中,需到区教育局中招办报名并审核手续。
时间安排:6月27日、28日(周二、周三)。
4.本区户籍在外省市或本市其它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需在原学籍校做毕业处理并提供由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籍卡(加盖学籍校公章)。升入镇乡初中的到镇乡中心学校报名并审核手续;升入直属初中的到区教育局中招办报名并审核手续。
时间安排:6月29日、30日(周四、周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