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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

上海奥数网 2013-08-08 16:19:02

  上海奥数网8月8日讯:2013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家长们可以看一下。  >>点击查看更多各区政策

  各中小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3〕22号)等精神,现就本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学生。非本区户籍的学生,如居住地所属学校无法接纳,则以相对就近为原则,安排至生源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2013年5月18、19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

  2、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回本区户籍所在地的学生,以“相对就近”为原则,安排至招生计划相对宽裕的初中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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