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意见(6)
金山教育
2013-05-02 14:03:26
5.民办学校举行招生咨询、报名、录取的时间要符合区教育局的统一规定,不得提前。2013年,民办初中、小学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办法,5月1—7日教育局开通民办学校报名网站接受学生报名。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2013年5月11—12日,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3年5月18—19日,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民办初中学校于2013年5月26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小学于2013年6月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学校不得录取无档案材料的学生。经学生、家长报名签字又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一般不得更改就学意向。
6.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禁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不得收取入学保证金。不得向小学有关人员发放优秀学生推荐费等。
7.外区县民办学校在我区招生,须经所在区县教育局核准。6月30日前,由招生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向我区教育局发出联系单;在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民办学校跨区县招生学生材料集中交换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外区县公立转制学校不得在我区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