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上海
上海奥数网

上海站
奥数网

201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5)

上海奥数网 2013-04-25 11:15:47

  3、关于招生方案、项目、人数的规定。经核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在3月底之前将招生方案(包括特色项目、招生人数等)报我局审核,我局将结合上年度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和特色项目取得的成绩,对招生人数进行重点审核,严格控制,确保区内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最后经审核批准的学校名单、项目名称、招生人数等报市教委备案并予以公示。

  4、关于招生过程以及结果的规定。学校必须按照我局文件规定以及学校招生方案的要求接受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人数,学校应在我局招生督察人员的监督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报名学生进行特色项目的测试。完成测试后学校将录取的学生名单汇总上报局普教一科。区教育督导室在招生工作结束后进行专项督导,违规招生的学校将取消继续招收特长生的资格。学校不按申请报告的要求开设相关课程、发展学生特长的,我局将取消其特长生招生资格。

  三、招生入学信息的对外公示

  1、我局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和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范围、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教师情况等,以及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2、学校要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并向一年级新生家长及时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到社区张贴《招生告示》(2013年5月12日前),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要求,增强服务意识,耐心接待家长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类学校应在2013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重点初中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