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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4)

上海奥数网 2013-04-25 11:15:47

  4、关于免试入学的规定。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获奖、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在低学段学校(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考试与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不得要求小学或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

  5、关于录取工作的时间。民办初中学校于2013年5月26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小学于2013年6月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的招生入学工作

  1、公办学校挖掘潜力,接纳符合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公办学校限于条件不能完全接受的,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以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小学毕业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教育考试中心和所在街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本区公办初中就读。

  2、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及在本区就读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生,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在入学前签订《闵行区非上海户籍初中学生就读告知书》。

  (四)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1、关于特长生招生工作的规划和管理。我局将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管理,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制定本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建立健全特长生的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学校的特长生招生工作。

  2、关于招收特长生学校的规定。经我局核准的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和设点布局项目艺术特色学校,可以按规定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特长生,举办特长班。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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