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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上海奥数网 2013-04-25 11:15:47

  上海奥数网4月25日讯:201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点击查看各区政策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3〕2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入学工作的依据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根据“十二五”期间我区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整体规划本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对本区内生源摸底调研工作,根据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的范围,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与相关信息,加强与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塑造良好的教育形象。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将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各类学校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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