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奥数网4月17日讯: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3]22号)精神,现就徐汇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方法,班额数控制在36人以内。
(二)招生对象
1、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户籍户口(父或母同户口)适龄儿童。
2、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5月18 日(周六)-5月19日(周日)
(四)报名地点
1、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详见《小学招生通告》)。
2、居住在华泾镇、漕河泾街道和虹梅街道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到居住地对口小学登记(具体办法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1、公办小学
(1)学校通过居委会、幼儿园在对口社区、幼儿园内张贴《小学招生通告》,家长可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幼儿园索取对口公办小学情况介绍(符合第四款中的第2条的,向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幼儿园索取对口公办小学情况介绍)。
(2)适龄儿童家长带好户口簿(符合第四款中的第2条的,还需带好居住地登记回执)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小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聋哑、盲(低视力)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报名后,由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安排进入相关学校;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浦北路1109号,电话:54182577*8230),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应在对口小学随班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