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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苑实验学校2013年宁外(兴宁)初一招生推荐方案

幸福苑实验学校 2013-04-23 18:55:26

  宁波奥数网4月23日讯 2013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和兴宁中学对区内招生采用推荐。截止目前,宁波奥数网已公布整理江北区实验小学和江东区实验小学的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现将宁波市幸福苑实验学校2013年宁外(兴宁)初一招生推荐方案进行整理公布。[相关:2013年兴宁招生八成名额首次面向市区“分配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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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东区实验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中学招生推荐方案

宁波市幸福苑实验学校2013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初一新生推荐方案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3〕98号)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采用“学生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办法,特制定宁波市幸福苑实验学校2013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学校择优推荐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我校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2人;兴宁中学名额3人

  (二)推荐条件:

  1、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生五上、五下、六上期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均为优(以教导处备案为准)。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兴宁中学为“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同级同类荣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5、学生只能选择参加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其中一所学校的推荐工作,不能兼报。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幸福苑实验学校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红霞(校长)

  组员:傅旭东、徐蕾、叶亚萍、倪小燕、葛微萍、徐晓萍及六年级每班一位学生家长代表

  幸福苑实验学校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闫起英 (党支部书记)

  组员:王霞娟、王彩萍及五年级每班一名学生家长代表。

  2、操作流程:

  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定——名单公示——上报名单

  3、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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