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合肥市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合肥奥数网讯:2013合肥市经开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方案出台。以下是合肥奥数网将2013年合肥市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原文整理如下: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3]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二、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招生
今年,我区各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入园。家长于 7月1—2日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计划免疫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并携幼儿到居住地附近的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报名。补报名时间为:7月11—12日。
(二)公办小学入学
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等材料,于7月1日-7月2日,到学区内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7月11日-7月12日小学新生补报名,7月30日前各校发放2013年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三)公办初中招生
集体报名:初中招生全区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20日-26日。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单独报名:户口和实际居住地在我区,但在外区或外地就读等其他特殊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如回我区就读初中,须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同时提供复印件)、户口簿、房产证、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表(须学校盖章)、一张一寸半身脱帽彩色照片。6月27日-28日,单报生到区社会发展局招办(地点: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翠微路500号)办理单独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1日-2日。8月5日前各校发放2013年初中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四)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8日至6月9日,6月20日前完成新生录取工作。本区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经社会发展局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社会发展局及公证部门的监督下,于6月15日-16日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严禁通过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录取新生,严禁超出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招生。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按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五)特长生招生
经省市批准我区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和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今年初中将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两所学校招收特长生人数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15%。具有相关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在本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毕业学校推荐,招收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招收相应的特长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招生条件、招生计划等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必须公示。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以选拔性文化考试(测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
